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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派2007年度德兴市乡镇规划督察员工作组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7 11: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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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大茅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了适应城乡规划发展需要,策应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开展,强化规划行政监督,形成快速反馈、有效监督和及时处理违反城乡规划行为的机制,今年我市将实行下派乡镇规划督察员制度。经研究,现将我市2007年度各乡镇规划督察工作安排如下:

一、    组织机构

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下设乡镇规划督察管理办公室,负责城乡规划督察日常工作,负责人为吴海忠同志,规划督察员从市规委各成员单位中抽调。

二、    工作任务

乡镇规划督察要以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为契机,指导和帮助各乡镇规范规划编制、审批和规划实施管理。督促各乡镇政府及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完善规划管理机制,建立比较规范的公开办事制度,实行“阳光规划”。具体对以下方面工作进行督察:

1、         是否按德府字[2007]41号文件落实、完成2007年村镇规划编制任务;

2、         是否进行了规划宣传,对规划是否进行了公示;

3、         是否按规定设置村镇规划管理机构,并配备建设助理员,实施了村镇建设规划管理;

4、         村镇建设审批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以乡镇领导办公会议形式取代建设用地和建设工作规划许可,是否存在以建设用地审批取代建设规划审批等情况;

5、         对违法建设待业是否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查处,是否建立了建设规划、土地、林业等部门和村居委等基层组织协同执法机制;

6、         是否存在乱收费和工作人员渎职行为。

三、    工作分工

   乡镇规划督察员安排及督察范范围:

   第一组:

  长:戴长寿   市规委委员、市房管局局长

     员:廖智容   规划局规划科科长

     点:银城镇、 花桥镇

   第二组:

   组 长:徐学珍    市规委委员、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组 员:邵国强    市规划局管理科科长

   地 点:泗洲镇    海口镇

   第三组:

组 长:吴海忠   市规委委员、市建设局局长

组 员:王万红   市规划局副局长

地 点:绕二镇、张村乡

第四组:

组 长:程     市规委委员、市环保局副局长

组 员:洪     市规委委员、市规划局副局长

地 点:万村乡、黄柏乡

第五组:

组 长:齐移民   市规委委员、市气象局长

组 员:肖     市规划局法制科科长

地 点:李宅乡、龙头山乡

第六组:

组 长:林 勇   市规划局副局长

组 员:叶金平  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

地 点:新岗山镇、皈大乡

四、工作要求:

乡镇规划督察分组开展工作,各组根据工作需要下各乡镇督察,原则上每季度不得小于一次。乡镇规划督察采用经常性督察和定期督察相结合方式,经常性督察工作由各组自行安排开展,做好工作记录;定期督察由市规委督察办统一安排,每季度末开展一次。各组将督察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乡镇规划督察管理办公室,由督察管理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规委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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