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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科办事程序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4 12: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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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提交申请建设用地文件及必备资料
1、立项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
3、建设项目用地协议书或者用地证明文件或者用地说明
4、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1:500城市现状地形图
5、建设资金法定证明(金额应在建设项目总投资的30%以上)
6、其他相关申报材料:
(1)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还应当提供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市政管线工程还应当提供拟建示意图;
(3)应当进行交通、环境影响评价的,应提供建设项目交通、环境影响评价书。
二、 现场勘察,填写现场勘察记录表
三、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拟订规划设计条件,绘制用地红线图
四、 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五、 核发规划方案批复
六、 提交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证必备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申请书》
2、立项主管门的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3、符合规划审批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绘制在相应比例尺的城市现状地形图上)
4、其他有关申报材料
(1) 个人自用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申请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规划审批要求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3) 市政管线工程应当提供符合规划要求的管线设计方案图及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4) 需联合建设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供联建协议书;
(5) 改建、扩建工程还应当提供原房屋产权证明、原施工或原规划批准文件;
(6) 市场化经营的土地,还应当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合同》。
七、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拟订工程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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